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帮助其渡过难关,《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近日发布,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缓解成本上涨压力、加大财政资金纾困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助力市场开拓、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惠企政策一体化平台、强化政策落实10个方面提出了18条硬核举措,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 在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方面,将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免税标准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至100%;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鼓励各地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实际自行制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支持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符合条件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支持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免除对小微企业的反担保措施,创新落实促进就业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依法依规进行代偿。积极对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探索建立云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强化银政企合作,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三张清单”推送制度。深入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行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支持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 为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我省将定期发布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偿率排序情况,对清偿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州市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2022年后新增拖欠严重、因处理企业投诉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追责问责。将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考核、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考查、任用的参考内容。依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建立督查制度,对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 为缓解成本上涨压力,支持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探索现代物流整体运营解决方案。创新服务降低物流成本,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其他汽车实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跨省(区、市)异地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对使用ETC交费的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5%的通行费优惠。差异化实施铁路运价优惠政策,“一企一策”定制运输方案。支持集装箱公铁联运,开展铁路“门到门”运输业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制定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在生产要素保障方面,将重点保障纳入国家和省级项目清单的中小微企业用地。推行产业用地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探索实施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将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对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开展“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加快售电侧改革。